从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获悉, 3月4日,深圳检验检疫局驻邮局办事处从来自日本的EMS快件中截获月季花苗6株,价值2000余元。该花苗带刺,拥有长长的根系并带有土壤,每株花苗均捆扎着标牌。为避免邮寄途中水分丢失,延长花苗存活时间,花苗的根部用塑胶袋严密包裹。由于货主没有按规定办理检疫审批手续且不能提供任何检疫单证,检验检疫部门已依法作出销毁处理。这是该局首次从邮政渠道截获月季花苗。 土壤易携带多种危害农作物和动物的病虫害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》及其实施条例规定,属于禁止进境的物品。种子、苗木等繁殖材料属于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、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名录》所列物品,未经检疫的苗木邮寄进境除可能传播植物疫病外,还会造成生物入侵,破坏生态平衡,因此,邮寄种子、苗木等繁殖材料进境有着严格的检疫规定,需事先向检验检疫部门申请办理检疫审批手续,领取检疫许可证书,而且须经指定口岸进境。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,人们生活水平提高,市民为满足业余爱好及美化家居的需要,不惜高价从国外购买不同品种的苗木,而这些物品绝大多数未办理相关的检疫手续,存在较高的检疫风险。为保障我国农林牧业的生产安全,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,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公众需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,切勿非法邮寄苗木进境。 |